[刑事辯護] 打人反說沒打,警察不作為?包庇?
新疆-烏魯木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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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良律師
09-11
打人反說沒打,警察不作為?包庇?時間:2013年8月25日.下午19點后
地點:烏魯木齊市解放北路244號海虹口腔門診部.
事情經過:下午7點下班后,張圣玄(同事)叫我(許磊)說有幾句話想跟我
講.我沒有理他,就準備下樓.走到樓梯口,他又追過來說找我有幾句話
想說.我以為他有什么急事.就來到了技工室.當時我站在里面,他站在
門口.他說了幾句"你到底想怎么樣"和"我忍你很久了"之類的話,就用
右手手掌打在了我左側太陽穴上.我當時右手拿著手機,就用雙手推了
他一下,他架開以后,連著幾拳打在了我的鼻部,唇部和臉部.這時手機
被打飛了.我倒在了地上.兩側鼻腔不停的在流血.我用左手捂住鼻子.
張圣玄就在我背后猛踢我的背部,腰部和右側大腿部.我起來后沒看到
我的手機.我就跑去前臺,想用座機打電話求救,他追出來把電話奪走,
不讓我打電話.我就跑回技工室找手機,但是沒有找到.他追進來堵在門
口.我想出去的時候,他用右手掐住我的脖子往里推搡.我第二次跑到前
臺想打110報警,他再次把電話搶走.我這是看到了我的手機已經摔散在
技工室和前臺的過道上.我跑過去一看,手機屏幕已經碎了,我就把手機
放在了地上.這時我想去洗掉血漬,到洗手臺鏡子前一看滿臉都是血,就
沒有洗.我想出去的時候,他堵在技工室門口說"這只是個教訓",趁他不
注意我就跑到樓下豆漿店報警了.跑出去后看見有另外一個同事(收銀:
周曉華)在等他,他們兩個在我報警沒多久后一起走了.(當時我借豆漿
點前臺收銀手機報警時,該收銀說"你看,打你的人鎖門走了".但事后她
又不承認說過這句話.)
打完電話警察和另外一個同事(古麗)來了以后,問我是私了還是立案.
我當時不停的流血,我們同事就說以后還要再一起相處,先治病吧.我就
同意先治病,并沒有同意私了.警察就走了.
當天晚上去醫院做了檢查后,我們家人又再次撥打110報警,說要立案.
第二天早上我留院觀察一夜后,早上去了當時事發地所處的"西門派出
所"報案.并做了筆錄.
后來警察再次叫我去派出所,讓我跟他"對質".他開始不承認打我.后來
我們的經歷助理和姓高的一個警官就跟他做思想工作.他承認了打了我
.后來就談到了賠償,他不同意賠償條件.晚上11點左右又讓我做了一次
筆錄.當時做筆錄的時候,我看到電腦上一個文件"張圣玄毆打筆錄2",
里面有一句話是,"問:第一次為什么不承認打了人.答:因為害怕."
等一個星期左右后我出院,高警官叫我們去派出所,說他又不承認打了
我.并羅列出我如何如何沒有留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