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寧區堅持以法治工作“爭第一、創唯一”為導向,全力服務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示范區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一是深化簡政放權,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向社會公布行政審批事項清單,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部取消,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全面清理,全面推行“證照分離”“多證合一”,政務服務重點領域和高頻事項“一網一門一次”實現率達99%以上;依法科學界定政府職能,編制并對外公布全部政府工作部門的權責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年均數量6000余件;加大法治市場建設力度,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面清理廢除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妨礙統一市場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強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在谷里、淳化兩個街道試點開展環境“綠島”項目建設,全面落實地方節能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近年來未發生一起重特大事故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
二是嚴格法制審核,提升依法決策水平。出臺《南京市江寧區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率、報備率、及時率、規范率均為100%。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形成《關于公布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予以公布;健全依法決策機制,規范重大行政決策流程,重大行政決策依法自覺接受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實行重大決策公開制度,并嚴格落實決策責任追究制度,落實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制度。
三是強化權力監督,全力推進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分別設立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強化兩法銜接工作的開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執法公示率、執法過程記錄率、法制審核率均達100%;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嚴格執法人員的資格準入,進行動態管理,確保執法人員持證上崗,有效執法;嚴格落實《江蘇省行政程序規定》,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和審計監督,完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建立行政機關違法行政行為投訴舉報登記制度,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對符合法定條件要求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答復率達到100%。
四是強化基層基礎,依法有效化解糾紛。扎實推進“八五”普法工作,建立健全各項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推進機制,進一步推動“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健全行政復議體制機制,整合行政復議職能,提高行政復議規范化、信息化、專業化水平;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糾紛機制,出臺《關于做好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保障法治政府建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構建非訴訟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