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井空、小澤圓……以后再跟人高談闊論起這些人物,你可能得小心了。隔墻有耳,說不定哪天當你看著影片,哼著歌,警方便破門而入,沒收掉你的 “作案工具”。人抓了,片沒了,這樣的例子越來越多:2006年延安夫妻看黃碟被抓,2008年河南南陽網民電腦存黃碟被罰1900元,近日吉林松原一網 友也中招。一樁樁一件件,讓人誠惶誠恐:“黃色恐怖時代”要來了嗎?
熱議:下載黃片不犯法
法律規定復制黃片違法,但下載不等于復制
盡管黃片在中國是被明令禁止的,但黃片并未因此從人們的生活中消失。相反,人們通過各種渠道能夠接觸到數量相當可觀的黃片,這一點,從蒼井空等日本AV 女優的受捧就可見一斑。由于網絡的發達,在網上下載黃片的人越來越多,也越來越不是“禁忌”。在大部分人眼里,黃片也不是“洪水猛獸”,而是生活中的尋常物件了。
規章和法律打架:復制有罪vs不傳播就不違法
我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六)宣 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第二十條規定:違反第五條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 法所得,對個人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并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款。這個《辦法》是公安部于1997年頒布施行的,至今仍有法律效力。然而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復制、瀏覽淫穢作品雖然不當,但如果不傳播,不用作商業用途,并不構成違法。前者是規 章,后者是法律。
下載不能等同于復制,上傳違法,下載無罪
2010年,曾有媒體報道了“四川宜賓一男子下載色情圖片在家看被罰3000元”,當時當事人楊化軍就在帖中對警方的做法提出質疑:“我下載視頻不假,但下載和復制是一回事嗎?”
作為法規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與作為法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定了復制與傳播淫穢物品和信息構成 違法。但這兩邊都沒有在條文中提到“下載”這個術語。下載與復制雖然有相似性,但具體追究起來,卻也不盡相同。如果是用U盤、移動硬盤等從別人的電腦上復 制一部淫穢視頻到自己的電腦上,那肯定是違法了。但網民都知道,從網上下載與這種復制還有著區別。既然法律上沒有對“下載”有明確的闡述,那么認定下載黃 片有罪還是帶些牽強。
調查稱近9成人看過黃片:我“有罪”,我“自首”
網友“自由力量”在論壇上發帖《要求宜賓警方向網民道歉并退回罰款》,認為“公權力不應該隨意介入公民的私人空間”。另外,當地的“宜賓零距離 網絡”"上,有網友發起投票“鑒于在宜賓瀏覽色情網站的嚴重性,凡做過的都來報到”,結果顯示,近90%的投票者表示“曾下過”。
@盛大林:我不由得大吃一驚:原來,“復制、查閱”不良信息也是違法的!照此規定,我真不知道自己違過多少次法了。老實說,“宣傳封建迷信、淫 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等方面的內容,我基本上都在網上“查閱”過,有的還“復制(下載)”過。我的好奇心也很強,看到那些具有誘 惑性的內容,常會點開看一看。此外,我還時常收到含有反動不良信息的電子郵件,有時也會復制保存下來。網警要查實我是否"查閱"過不良信息,只需查查我訪 問過的網站就行了——即使不下載保存,也脫不掉罪責!
@遠宇青云300317:個人自家好色,再怎樣下載、自慰,都屬個人隱私,沒有與社會交集,公權力無論如何是不能干涉的。這是民權法律原則。
說法:警方沒收電腦和罰款沒理由
電腦是私人物品,沒收不符法律精神與程序
一臺自己的電腦,就像一間自己的房子,可以用來存放太多自己東西。特別是,它適合充當精神的領域,來收藏我們的隱私與秘密。
警察憑什么動了“我的電腦”?
憲法第四十條明確規定,“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 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電腦既可能用來記錄日記,也可以作為通信工具,而公民的隱私權與通信自由的權利,都是受到法律明確保護 的。此外,電腦作為私人物品,在不符合法律精神與程序的語境下,任何人都無權強占。個人電腦中保存的信息,既然沒有傳播,那就完全是私密的東西。即使再反 動、再淫穢,也不會產生絲毫的社會危害。如果說那段視頻產生了社會危害,那么危害的對象也正是下載者。公安機關若要處罰,那也應該追查發布那段視頻的網 站,絕沒有處罰受害者的道理。
“881337184”說,沒收他的電腦時,警方未開具任何收據,而只稱是沒收犯罪工具,“我就納悶了,強奸犯的犯罪工具怎么就不沒收呢?”

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個人行為不應該罰款
根據《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個人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網友:《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正確的理解應為,沒有違法所得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個人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 的罰款,“不是說什么情況下都必須罰款,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個人行為,應屬道德范疇,理應批評教育為主,警告為輔,行政處罰,未免太過牽強,我想警察眼里只 看到了白花花的銀子,沒弄明白法條的真正含義”。
論理:警方人員公布“藏黃”者隱私并辱罵,侵犯公民名譽權
當事人可據此向法院起訴警方
若無搜查令,則警方觸犯刑法,應擔刑事責任
此案警方必須出示搜查令,否則是私闖民宅刑訴法第111條規定:搜查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緊急情況除外。而《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207 條對緊急情況作了規定:1、可能隨身攜帶兇器的;2、可能隱藏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的;3、可能隱匿、毀棄、轉移犯罪證據的;4、可能隱匿其他犯罪嫌疑人 的;5、其他突然發生的緊急情況?梢姶税傅那闆r絕對不屬于法律中規定的無需出示搜查令的情況,如果沒有搜查令(即便是補辦),顯然是侵犯了公民住宅不可 侵犯的權利,依法可追究刑事責任。
警方應承擔刑事或賠償責任 從重處罰
根據《憲法》第39條的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诖,我國《刑法》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構成 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構成此罪的從重處罰。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據《治安法》第40條(三)的規定給予處罰!吨伟卜ā返 40條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10-15日拘留,并處500-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10日拘留,并處 200-500元罰款。
警方人員公布隱私,可追究民事責任
媒體報道稱,松原警方人員因為被拘者到網上舉報,在網絡公告公布了被拘網友的姓名、年齡、工作等內容。并稱其毆打中老年婦女、網上發帖侮辱未婚 女青年,“這類人專門在網上霍霍人,詆毀他人名聲,鑒定為人渣一個。支持公安機關打擊這類人渣!凈化網絡環境,凈化社會環境”。而根據《憲法》和《民法通 則》等規定,警方人員的上述行為已經侵犯了被拘者的隱私和名譽權,被拘者完全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觀點:下載黃片被罰”是明顯的警察濫權
警方所據《辦法》涉嫌危險,應當修改
警察濫用權力,只會讓公民權利被公然侵犯,使公民利益遭受侵占。公民私權的保障,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公權與私權之間的博弈。即便公權是出于維護公 共利益不得已介入私權,也必須受到嚴格的程序限制。否則的話,公權就容易打著所謂的實體正義,來肆意侵犯、踐踏公民的權利。而任何不加節制的公權力,以強 大的強制力突入私權領域后,其結果只能是帶來危險與恐懼。
法不禁止即是自由,下片無罪處罰無理
站在社會道德角度,網友下載黃片被拘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站在法律的角度,網友下載黃片被拘似乎不合法理,瀏覽色情不代表傳播色情,停留在瀏覽 色情的階段并沒有觸犯法律,警方稱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做出,但是該網友的行為很難被 劃入兩步法規界定的處罰范圍內。法不禁止即是自由,警方對下載而不傳播黃片的行為無權插手。
警方所據法規讓全體網民都可能成為違法者
2008年網民電腦存A片被罰事件,就曾引起公眾對上述兩部法律的質疑,律師劉大華曾兩次上述人大,要求進行違憲審查。“天哪,你能想象有多恐 怖嗎?在我們打開任一網頁之前,誰能確定知道里面是否含有不良信息?”問題是,網民無論有意或是無意打開了一個含有“不良信息”的網頁,就違法了,就該交 納五千元罰款,劉大華相信, 沒人能保證自己從未瀏覽過類似的不良網頁,因此,“沒有人能逃脫‘違法’的命運”。
公權力面前,公眾“免于恐懼的自由”必須得到保障
當年的“夫妻在家看黃碟案”事件,就曾讓無數人產生失去了“免于恐懼的自由”,F在,如果連自己有電腦也不能存放隱私秘密,我們又是怎樣無奈與 恐懼地匍匐于不加節制的威權之下呀。而克服這種恐懼的路徑,顯然既需要對不合理制度文本進行及時糾偏,也需要對有悖于法律原則的行為主體進行有效懲罰,來 真正遏制公權突入私權禁區的行為。
事件背后:究竟還有多少眼睛秘密監視著我們?
此事中名為“81337184”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他曾在百度貼吧轉發過一張戴墨鏡青年拿砍刀坐在警車上的圖片,因此被松原警方傳喚協助調 查,后在調查中,警方才發現他的電腦里有黃片,他還說,此后警察又稱網上發現的黃色圖片有他的QQ號,但他并不知情。而2008年男子下黃片被罰事件,也 是因為該男子的IP端口被監控到在發布不良信息,而最后被住的,我們不禁要問,在我們的電腦屏幕后面,還有多少秘密監視的眼睛?